臺南市於民國100年獲選為南區低碳示範城市,100年4月27日擬定「臺南市陽光電城推動計畫」,並以101年為低碳元年,納入旗艦計畫投資大臺南-陽光綠能投資計畫及低碳綠能大臺南-低碳陽光電城計畫,更於101年將相關太陽光電及再生能源之推動納入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歷年來,在臺南市政府積極推動及全體市民熱烈響應下,對於太陽光電之設置推動成績斐然。
由於綠能政策推動為新政府之重大施政重點,為配合中央政府推出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之政策目標,臺南市政府訂定太陽光電2年期擴大計畫,目標於未來2年內再達到1座曾文水力發電廠年發電量,結合五大推動項目及延續六大推動策略。為達上述之目標,持續建構臺南市太陽光電系統應用及發展環境,結合區域特色推廣太陽光電系統,進行再生能源資源調查及設立能源公司可行性評估等作業,故執行本再生能源推動專案計畫,計畫執行內容包含:協助臺南市進行轄區內再生能源資源的調查(含潛能調查與評估、設置現況盤點、饋線調查及土地盤點等);(2)陽光電城網站改版與補助系統資料庫的建置;及(3)臺南市能源公司設立可行性方案探討等項目,目的係為協助臺南市太陽光電系統的設置與發展,以利增加再生能源替代率,朝低碳永續家園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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