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四周環海,先天具備發展海洋的優越條件,臺灣海洋的開發利用一直以漁業及航運為主,伴隨離岸油氣及國防需求應用,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需求、海洋潔淨能源技術提升及海洋遊憩活動的興起,創造新的海岸與海洋開發活動,加上海洋環保意識的強化,使海域空間的使用,面臨來自不同利害關係人之壓力,利益衝突與日俱增,而目前國內卻缺乏較全面的海域空間使用規劃。目前雖已成「海岸管理法」,也正在推動制定「海域管理法」,但其實這些產業之間,一直存在著海域利用空間的重疊問題,有待清與解決。值此契機,目前正是調整以往用海單位或是管海機關各取所需、圈海自重、本位主義之未合理整體規劃、有效利用與管理之現象的關鍵時刻。[摘錄自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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