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後危機時代APEC合作方式問題,首先,本書將區域經濟合作的概念分爲兩類:一類是一體化的傳統區域經濟合作,另一類是相對鬆散的新區域經濟合作。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的合作方式是機制化的,後者是非機制化的合作。APEC屬於新區域經濟合作的方式,儘管合作方式鬆散,但是本書肯定APEC合作已經取得的成就。其次,本書對區域經濟合作不同形式所需要的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進行理論探討和案例研究,認爲機制化的傳統區域經濟合作和鬆散的新區域合作得以進行的必要條件都是參加合作成員的共同利益的存在,然而,前者得以進行的充分條件或者是合作體領導權的存在,或者是社會建構主義指出的文化認同的存在,再或者是這兩個條件兼而有之;所謂新區域經濟合作方式之所以存在也正是由於合作缺乏這樣的充分條件。由此,併結合對危機後國際政治經濟結構的變化分析,本書認為APEC這樣的新區域合作方式在當前是與亞太地區的政治經濟結構相適應的。[摘錄於緒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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